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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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试科目对同学们来说有很大的意义,能够为同学们提供很多的帮助。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和总结一下关于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的信息和内容,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的去学习和了解一下这些信息。
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一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
2011年11月26日浙江、湖北率先进行国家统考试点。2012年新增河北、上海、海南、广西四个省份。2013年又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省。截止2014年9月份加上吉林、陕西、江苏三省总计有13个省自治区参加教师资格证的全国统一考试。2015年上半年新增加福建,目前总计有14个省自治区参加国家统考教师资格。预计到2015年11月底全国除港澳台之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全部实行统考政策。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和总结的关于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的内容,相信同学们能够将这些基础的知识学好,提高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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