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毕业生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3-08-07
246

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将会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工作,在每年的春季、秋季受理两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届时会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工作的具体受理时间,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
一般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从而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的毕业生,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新教师,必须在校主修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课程,以及进行教育教学实习,同时要想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证只能在临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修学有关课程及思想品德鉴定的证明,向毕业后拟任教的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各认定机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才可以直接认定相应教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对于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移动端访问:师范类毕业生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