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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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由本人网上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含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网上双面打印,打印要求看网页提示);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正式户口);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合格证书。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教育实习成绩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
8.市教委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表原件(体检合格并加盖公章,通州区为潞河医院体检中心);
9.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毕业生统招统分证明;
10.交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无白边,4.2×3.2cm,与申请表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申请材料要装在档案袋内,档案袋必须用封面印有“档案袋”字样,且有姓名、单位、职务三项填写内容的标准档案袋,并在“职务”栏填写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如:幼儿园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