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统考)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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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最新公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公告》所示,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下面详细解读2015年北京教统考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改革后,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一、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科目一:综合素质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
高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二、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科目一:综合素质
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科目一:综合素质
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四、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1、文化课类考生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即包含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能力三科。
2、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只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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