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政策解答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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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考试成绩如何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17.考试成绩如何查询?
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18.考试如何收费?
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19.哪些人可以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20.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有哪些?
1.具备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6. 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由在读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1.教师资格如何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计划每年春季、秋季各举办一次,申请人员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和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分别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具体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22.已经取得吉林省考教育学和教学法、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中单科成绩合格者的人员如何过渡?
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学法、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中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参加2014年下半年由省自考办组织的另外一门单科补考,具体报名时间由省自考办确定,考试报名信息见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站(http://www. jlste.com.cn),补考通过人员由省教育学院发放合格证。本考试为我省专门针对省考单科合格人员举办的收尾性质考试,此范围以外人员不得报名,否则成绩无效。
23.已经取得省教育学院颁发合格证的人员如何过渡?
已取得吉林省教育学院颁发合格证书的人员(含上述补考合格人员),可继续按照国考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报名申请2014年下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参加由当地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符合认定条件者可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此部分人员应于10月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
www.jszg.edu.cn)报名参加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与改革前相同。
24.上述人员过渡期限的截止时间?
2014年收尾考试工作结束后,我省考试机构和各级认定机构不再单独组织省考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省考成绩及省发合格证不再有效。2015年起,所有省考未通过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未通过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全部项目。
25.参加国考报名等其他事宜请看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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