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4-08-28
294

五、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2014年下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其中,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14年9月9日(星期二)8:00-- 9月15日(星期一)16: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9月14日(星期日)—9月16日(星期二)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此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六、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14年9月9日--9月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第三步:选择考区、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重要提示:凡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自己本校为考区,不得选取其他考区进行报名及现场确认事宜)、考试科目,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的地点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现场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区县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二)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完成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签字提交和缴费等事宜。不得跨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9月14日(星期日)--9月16日(星期二),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以下所有规定材料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缺一不可)
1.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关系在上海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七、考试收费
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
八、准考证获取与打印
(一)报名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区(县)的考试报名和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
(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4年10月27日-11月2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九、其他说明
(一)各区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一览表见附件3。
(二)过渡人员请参照上海市教委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办法的公告》进行对照,过渡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过渡办法,也可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一经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的人员(以报名信息为准),将不再适用过渡办法。
有关过渡人员范围、过渡政策和具体要求,可登录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
(三)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成绩。
(四)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见附件4(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邮寄至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235,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网址: www.shehr.cn。
(七)2014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1日-5日。面试考试日期为12月27日、28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 www.shehr.cn)查询。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 。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现场确认点一览表
2.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3.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4.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移动端访问:2014年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