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教师资格报考已开始
编辑:育德园师(www.ysedu.com) 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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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将于4月25日进行,考生可于3月2日-8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ww.nm.zsks.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15年4月25日进行。现将报名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或内蒙古自治区高中等院校在校生方可报考本考试;
2、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为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前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5年3月2日—8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目前已开通(点击进入),按照《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主要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5年4月18日前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二)后,可先行办理报名、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能履行承诺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成绩公布时间、卷面分数复查办法和范围
成绩公布时间为2015年6月1日,凡是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在2015年6月1日—6月8日提交卷面分数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范围是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等。执行评分标准宽严的问题,不属于复查范围。
四、成绩单及合格证的领取时间、地点
2015年7月1日—8月1日,凭考生准考证和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到注册时填写的报名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或其指定地点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无准考证的考生需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到上述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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